《人民的名义》里,大领导们都是老戏骨,个性迥异,经历不同。烈士遗孤沙瑞金,大学教授高育良,寒门贵子李达康——三人有中国式组织领导的内在共性,也呈现了三种不同的领导观念。
共性是“伯乐制”。
一个组织体系的构建,就是一层层的伯乐相马。高育良是祁同伟的伯乐,沙瑞金是易学习的伯乐,李达康是丁义珍的伯乐,而赵立春是李达康的伯乐。伯乐相马,改变的是马的命运,也把伯乐的命运拴在马身上。千里马还是劣马,反过来影响领导用人水平高低甚至前途。
侯亮平不是高育良调到汉东的,所以即使身为恩师,也不是侯的伯乐,身居要职,功劳再大,与高无关。丁义珍一出事,不仅影响投资商信心,更影响重用他的李达康仕途。而李达康是赵立春一手提拔,纵然李不卖赵瑞龙面子,赵书记也没彻底把李打进冷宫,只是调他到一个经济欠发达的林城做一把手。
高育良辩证地评论过“伯乐制”。说是一种无奈,也是一种必然。仕途是赶车,人往高处走,步步都不容踏错,识错人的成本之高,谁也承担不起。人又是情感动物,知遇之恩、战友之情、同窗之谊,在选用人和工作的关键决策时,难免影响巨大。
同是“伯乐制”,三人相马方式各不相同,有很深的个性烙印,很有意思。
当领导,选人用人,要合天道、接地气,又要顾人情。
沙瑞金在考察易学习的时候,要搞突击家访,看看易家境,有没有偷偷藏富;要细查易学习有没有收取商人朋友王大路送的豪宅;要反复追问易学习和李达康的关系,才敢放心地用易去制约刚愎自用的李达康。
沙瑞金
可以看出,沙书记用人,首要考察品性、价值观,还要把人天性所长用在合适位置。用李达康搞经济发展如此,用易学习做纪委如此,用侯亮平当反贪先锋也是如此。把一个人的天性用在恰好需要的位置上,且所用之人具备组织必要的正直无私品质,是合天道。用一个人,合于天道,就会让人觉得人岗匹配完美,恰如其分,挑不出大毛病。
再说说大家都爱的达康书记。剧里没有过多描绘这个市委书记如何用人,但多少看得出些端倪。
他的最大特点,唯结果论。重能力胜过品行,重结果胜过过程。为什么呢?达康书记在两个不同地区用的两任主管基建的副市长,都倒在贪腐问题上,可以看出,他察人不谨慎;主管基建本就容易贪腐,一犯再犯不是偶然;而以达康书记对GDP的执着追求来看,他俩不会是无能之辈,招商建设是好手,都是能力出众品行欠佳之辈。
李达康
身居高位,面对的都是复杂问题、系统性问题,系统性问题有主要矛盾、次要矛盾,李达康能做到市委书记、省委常委的位置,有他独到之处。能牢牢抓住GDP这个主要矛盾、把经济发展干到极致,是他核心竞争力。所谓闯将是也。事实证明,察人不明、断事刚愎自用、引发群众矛盾、家庭关系恶劣,这些瑕疵最终都没能扳倒他。沙书记想保护李达康,所以给他套了易学习这个紧箍咒。
唯结果论,不拘小节,是接地气,会有盲区,善加运用,有所约束,才能不悖正道。
最后谈谈育良书记,法学教授出身,精熟于权力运行,也好为人师。他的用人之道,的确有老师的影子。注重天赋,善于培养,适时点拨,对自己相中的苗子不厌其烦。与此同时,正因为老师的这份心血和感情,用人人情色彩重。汉大帮表面上若有似无,却是一条真实的情感纽带,事实上汉东政法系统中,汉大出身的也真是不少,绝非偶然。
高育良
且不论高育良犯违法违纪,即使不发生事情,这种人情味十足的领导方针,在搭建了一个高效、牢固的权力结构同时,也会制造对立面。可以看出,政法系统中,非汉大体系出身的检察长季昌明、公安局长赵东来等人,对高育良的信任感就很有限。
很有意思的是,沙瑞金主政汉东之初,明显可以看出,沉稳和善的高育良,影响力和调动资源能力都胜过孤家寡人李达康。发展到后来,高育良逐步被支持他的人和力量绑架和反噬,李达康大难临头却还能独善其身。成也人情,败也人情,擅长辩证法的高书记竟倒在了这个辩证逻辑下,何其唏嘘。
《道德经》说,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做事接地气,是可靠;待人重人情,是可爱;做到极致,都难能可贵。而天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,很多事情,人改变不了,更需存一份敬畏之心。
人改变不了组织需要发展和平衡并重的内在需求,人改变不了他人的禀赋、天性,人更改变不了权责利需要对等的公理。
反者道之动。权力过大就会有制衡,透支式发展就需要时间来消化恢复,人有所得也就会有所失。
波云诡谲之后,一切不寻常,看起来都那么自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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